寺上村位于西虢镇南部滩区,村属林地林木由于生长速度慢、材质差、成长期已过等因素,需要更新林木品种,村民吕彬子有意承包下来。恰逢此时我市推广农村“4+2+33”工作法,寺上村双委通过认真学习,认为“4+2+33”工作法是解决林地更新承包问题的最佳办法。
在广泛听取意见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,该村党支部召开会议,把吕彬子承包林地一事提交村“两委会”商议。经过村“两委”会议的举手表决,一致同意由吕彬子承包林地,承包费700元/亩,并于当日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审议。党员们认为林木更新前期投入较大、周期较长,承包期限应延长承包期或减少承包费用。村“两委”在认真吸纳党员意见的基础上,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,决定承包期限为7年。之后,由村双委主持,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对林地承包方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,决议内容随后及时向全村村民进行了公告。
这是该村运用“4+2+33”工作法解决的实际问题,在实践上体现了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的要求,效果上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、充分发扬民主、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,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,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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