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事纪略

日期:2011-08-11 21:24:13 作者:吕武成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

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,村民为感谢国民党第一0四师五三三团团长温建民惠教功德,立难民子弟学校纪念碑。
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)寺上村民响应共产党地方政府号召,用马车、牲口由黄河北岸往南方前线驮运军粮。全村每户做一双拥军鞋捐献部队。县成立民主政府,废除各种苛捐杂税。
民国三十八年(公元1949)三月,开展反匪反霸,减租减息活动。
建国后至移民搬迁前
194712月人民解放军从狂口境内渡过黄河,解放区党政领导进驻新安境内,寺上村解放。
19484月,新安县下设5个解放区,山下为大章区(包括石井、西沃、仓头、北冶等乡),区委设在寺后,区部设在北沟。
19496月,成立大章乡。
194910月,寺上村相继举行国庆活动。
19503月,成立寺上乡公所(寺上村北沟门)。
1952年,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开始,打土豪分田地,没收地主、富农的财产,分给贫下中农。
195612月,原小乡合并为大乡(含许村、仓西、高岩、平王、寺上),时寺上隶属仓头乡。
1953--1958年,大跃进、“浮夸风”盛行;寺上村实行军事化编制,吃大锅饭。还提倡土法上马,自建炉灶,用烧柴禾的方式,来大炼钢铁。
19593月,成立仓头人民公社。4月,寺上、高崖、平王合并为寺上大队,隶属于仓头人民公社。
1959--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,寺上村饿死十人,有许多社员外出讨荒要饭。
19613月,寺上与高崖分开,5月与平王分开,独立为寺上大队,仍隶属于仓头人民公社。
1962年,寺上大队夏粮取得大丰收,农民生活得到保障。
19633月,寺上、平王、高崖再次合并为寺上大队。
是年,农村实行“三自一包”政策。
19661月,新安县委提出五年时间内建设“三个十五万”(水地十五万、丘陵地梯田十五万、山区石堰十五万),一条高压线(从铁门至仓头龙渠)的规划,寺上大队集中在寺坡大会战,开展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,平整、切垫土地,大战三个月,完成了高标准的丘陵梯田近百亩,被树为仓头人民公社的先进典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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