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上村行政沿革

日期:2011-01-02 18:31:28 作者:吕武成 信息来源:原创 浏览: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


       古代寺上之隶属沿革,无详稽考。大都于依朝代兴衰,沿革而革,变之则变。参阅《洛阳春秋》、《辉煌洛阳》、《新安县志》等资料,将寺上隶属沿革记载如下:

公元前770年,东周平王迁都于洛,历530年,至景王划为邑,新安为要邑(即洛京西门户),故寺上归要邑地。
东周敬王,升新安要邑为直邑(即京城所辖),凡新安区域包括寺上属直邑辖之。
秦:置三川郡,废之要邑,设新安为县,寺上属之。
西汉:汉高祖袭于秦制,区辖未变。
东汉:光武帝,弃秦制,设函谷关都尉,寺上属之。
晋武帝:废都尉制,置河南郡,寺上属之。
东晋安帝:废河南郡,设东垣县,寺上归之。
北魏:京都洛阳,十二年升新安为郡,寺上属之。
北周:废郡制,改置中州,辖新安县,包括寺上。
隋:废中州,设立谷州,辖地新安、寺上在其内。
唐:谷州废之,复置新安县,寺上属之。
宋、元、明、清沿袭唐制九百余载,辖地仍旧。
清初:战乱灾荒,人口锐减,清世祖将县辖里制缩编,故新安县十八里亦缩为六里,寺上受于云水里所辖。
乾隆十八年,国之人口倍增,县辖十八里之前后二总,寺上归二总辖区。
民国元年(1912),新安废里设区,置八区,寺上归仓头选区辖之。
民国十一年(1923),新安县八区缩编六区,寺上划属东北区所辖。
民国三十年(1942),尽废区制,设乡镇,寺上属仓西乡管辖,后变保甲制,设寺上保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4),日、伪、共三方划区而治,寺上划归第一区云水乡所辖。
1948年,寺上村解放,新安县划为四区。4月,设大章区委(设在寺上村的寺后)、区政府(设在寺上村北沟)。
19496月成立大章乡,寺上村隶属大章乡管辖。
1956年,撤区并乡,寺上村属仓头乡管辖。
1958年,成立人民公社,实行政社合一。设寺上大队,隶属于光速人民公社。
19589月,各地实行军事编制,设营、连、排。设寺上连,属许村营管辖。
1959年,成立仓头人民公社。4月,寺上、高崖、平王三个村合并为寺上大队,隶属仓头人民公社。
19613月,平王村与寺上村分开;5月,高崖与寺上村分开。寺上村时设寺上大队委员会。
1963年,寺上、高崖、平王重又合并为寺上大队。
1966年,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寺上大队更名为东风大队。
1968年,成立东风大队革命委员会。
19718月,东风大队革命委员会更名为东风大队委员会。
197511月,寺上、高崖、平王重新分开。寺上设东风大队委员会,隶属于仓头人民公社。
197810月,因行政体制变更,东风大队委员会更名为寺上大队管理委员会。
19854月,恢复乡制,“仓头公社”变为“仓头乡人民政府”。“寺上大队管理委员会”更名为“寺上村民委员会”,沿袭至移民搬迁。
19996月,寺上村整体迁至焦作孟州市。隶属于孟州市西虢镇,称为孟州市西虢镇寺上村民委员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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